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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晖:三方面重点发力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发布时间:2021-05-12 07:19来源: 网络阅读量:14066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加快数字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章,提出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十四五”时期,需要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经济发展从传统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进一步培育和催生经济增长新动能。

  “十四五”时期如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余晓晖认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的主要发力点在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一方面,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向前推进,赋能成效快速呈现,其“创新红利”将持续释放,驱动实体经济各行业信息传递、知识获取、要素配置的形式发生改变,带来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模式、价值创造模式的变革与重构,为数字化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提供可靠“源动力”。

  另一方面,后疫情时代各类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逆势兴起、高速增长,居民的数字消费习惯得到强化,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自觉性明显提升,在需求牵引下,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产业数字化的增长空间会进一步拓展。此外,算力、算法、知识、经验相结合,将助推数据价值深度挖掘在各领域深化应用,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我国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庞大国内市场为数字化发展尤其是各类融合应用创新实践提供广阔空间,有助于其加速成熟,尽快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同时,我国是数据资源大国,未来随着数据价值挖掘能力不断增强,还能为数字经济发展持续赋能。”余晓晖说。

  余晓晖认为,当前发展数字经济仍有不少瓶颈亟待突破。首先,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特别是在核心芯片、智能传感器等关键硬件,生产控制、资源管理类高端软件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其次,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能力较弱,工业数字化渗透率仍较低,有能力建设和运营的数字工厂企业仅占我国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再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水平低,数据确权、定价、共享、流通和交易机制待完善,尚未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无法形成合力带动整个产业发展。最后,各类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也引发用户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平台反垄断等问题。“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关键在于保持战略定力与耐心,稳步有序推进。”余晓晖认为,“十四五”时期应重点关注和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把数据技术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突破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前瞻布局6G网络技术,打造我国战略科技力量,使相关核心技术能力以及产业能力迈上新台阶,同时重视数字技术与制造、生物材料、能源等技术的交叉融合。

  二是以工业互联网为突破口,带动各个领域的数字化转型。通过工业互联网全面应用和普及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各产业、各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形成在数字化条件下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提质增效新的发展范式,加快生产方式的智能化变革,更好地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三是推进协同互补发展,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针对东部、西部、中部的数字化差异,解决区域数字化发展的平衡问题。针对城乡数字化发展不平衡,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数字化投入。针对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发展滞后,打造更好的数字化平台、相关的解决方案和服务。针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质量与可及性,让数字技术和服务更好地惠及到各个群体,促进包容性增长。

  四是推进更高水平的开放。将中国数字化发展的经验、技术以及产品体系、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于全球的数字化发展,为全球提供中国的解决方案;在中国的数字化发展中,为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提供更好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构建命运共同体,促进双边和多边合作,使数字中国的建设成果惠及全球。

  五是建立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和治理体系。从国内看,面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通过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解决监管难题,加强对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环境。从国际上看,在数字贸易、数字关税等重大议题上深化全球合作,参加相关国际规则制度的制定,更好地参与全球数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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