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3月起在津施行
:从市人大常委会最近几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在促进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方面,本市推动工业应用海水淡化水,因地制宜推动符合相关标准的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管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洋说
作为我国重要滨海城市,本市在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水淡化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突出优势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将国家关于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部署安排和政策措施,落实转化为具体法规规范,为打造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制度支撑王洋说本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积极发展海水淡化是破解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战略举措和重要途径,对优化用水结构,保障水资源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定以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为重要立法目标,围绕海水淡化水的产,供,用各环节强化引导支持相关措施,着力优化水资源供给配置体系,推动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该规定指出,本市统筹配置地表水,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水资源,逐步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资源中的配置比例本市因地制宜推动符合相关标准的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管网,水务部门应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管,确保供水安全
据介绍,该规定针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在完善产业链条,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海水淡化利用,强化资金支持,实施人才引育等诸多方面明确相关制度措施,为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海水淡化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有关地方积极探索支持海水利用发展的政策措施,“天津海水淡化产业联盟”,“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和山东省海水淡化利用协会相继成立,海水利用产业在沿海地区进一步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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