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003010明确指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广州,深圳单排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落实土地扶持政策
《意见》明确落实土地扶持政策各地上市应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独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深圳单独租赁住房用地原则上占不低于10%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各项用地政策,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与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有机结合,焕发老城新活力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并将建设要求纳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ICCRA住房租赁行业研究院院长,中国饭店协会公寓委员会常务副会长赵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指出,据监测,以集体建设用地,R4土地为代表的租赁住房专用土地出让价格,一般为同地段商品房地价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租赁住房专用土地价格较低,有利于吸引优质大型房企参与租赁住房建设,以重资产形式持有相关物业,为租赁市场注入新血液预计租赁住房专项土地出让将成为未来土地出让市场的主力军之一
广东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利用非住宅存量土地和非住宅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联合审查,并授权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确认书从项目申请到确认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企业凭证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要求享受土地,税费,民用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审批流程和操作指南鉴定期限原则上应当设定,期满后重新鉴定
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
003010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寓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的租赁住房地方层面挂牌应针对不同的筹集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制定具体的进出条件以及针对小单元的具体区域管理要求
在资金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请专项债券,统筹资金保障支持各地依法统筹利用土地出让净收入,住房公积金等现有保障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建立租金定价和监控机制各地上市应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监测指导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定期披露周边市场参考租金价格
《意见》显然,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是必要的定期组织产品推介会,推动市场主体与需要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事业单位,村集体,工业园区等合作伙伴对接
按照《意见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面向社会出租。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