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的原则,在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当日收市后,以基准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持有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税率征收,非居民b股企业税前每10股缴纳现金0.45元,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境内个人股东实行差别化税率,起初每10股缴纳0.50元,股权登记后按实际持股期限缴纳税款。
每10股0.1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的,每10股缴纳0.05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注: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股息所得税。
对派发给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b股股利的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中间价折算成港币,以后b股股东个人代扣代缴的税款按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的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23日。
本次b股权益分派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5月2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至2022年5月25日下午(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2年5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b股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的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在2022年5月25日将其股份转入托管,其现金红利仍由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收取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的说明
非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的b股股东持有的股息红利如有所得税抵扣问题,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甄别确认后,公司会协助返还扣除的税款
七。咨询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成T1栋39楼
联系人:肖阳建,郭。
八。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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