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成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作为实证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的圣地,7月6日,良渚古城遗址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此次申遗成功有何特殊意义?我国将对良渚古城遗址开展哪些后续保护管理工作?应如何看待我国目前世界遗产数量世界领先的地位?正在阿塞拜疆出席第4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书面专访。
■ “从学术上实证了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
问:良渚古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有何特殊意义?
答: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良渚古城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对中华5000多年文明是标志性事件,不仅为祖国华诞献上贺礼,而且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值得所有中国人庆贺。
首先,良渚古城遗址从学术上实证了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国际社会仍不时出现一些杂音,认为中华文明应从发现甲骨文的商代算起,也就是说能实证的只有3500年左右。
在本次会议上,与会的各委员国一致认为良渚古城遗址为实证中华5000多年文明提供了无可辩驳的实物依据和确凿的学术支撑,填补了《世界遗产名录》东亚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遗址的空缺,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堪称早期城市文明的杰出范例,为世人认识真实、全面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提供了又一个独特的历史文化窗口。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表明了它的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国际上得到了高度肯定,意味着它所代表的中华5000多年文明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意义重大。
其次,良渚古城遗址是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阵地。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与其深厚底蕴还不相匹配。中国要在世界范围内发挥举足轻重的影响力,靠的不仅仅是经济,还要从文化上着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意味着我们又多了一处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阵地,必将对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产生积极作用。
第三,实现了保护和申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探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始终贯穿于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杭州市、余杭区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在考古研究、遗址管理、社区建设、文化传播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良渚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申遗工作,既要发掘、传承、弘扬我们的古代文明,又要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今后我们还将在这方面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 “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任重道远”
问:下一步,我们将对良渚古城遗址开展哪些后续保护管理工作?
答: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任重道远,不能有丝毫懈怠。
首先,我们将认真落实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决议,妥善解决遗址内的过境交通问题,有效应对未来游客数量增长带给遗产完整性的潜在威胁,调整完善遗产保护区划,提升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保护等级,制定风险管理和灾害预防规划文件,继续推进考古与保护相融合。
其次,我们将继续深化良渚古城遗址考古研究工作。关于良渚古城遗址和良渚文化,我们还远未了解其全部,还有很多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我们将科学制订考古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拓展考古发掘范围,推动跨学科合作,不断深化考古研究,朝着全面深入揭示良渚古城遗址文化内涵的目标不断迈进。
此外,我们还将努力提升良渚古城遗址的展示阐释水平,在做好遗址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考古研究成果,对良渚古城遗址的价值进行更加专业、生动、深入的呈现。在此过程中,将统筹好专业化和大众化两个维度,推进考古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树立大遗址保护利用典范、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样板,通过引导发展文化产业、文创产业、民宿经济等,积极助推遗址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遗址保护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和理解,使周边群众更加自觉、坚定地参与到遗产保护中来。
■ “申遗成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问:截至目前,我国已拥有55项世界遗产,是名副其实的世界遗产大国。您如何看待我国近年来申遗工作取得的成绩?
答:我国世界遗产数量世界领先,是由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所决定的。中华文明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史发展,留下了数量巨大、种类丰富、特征鲜明、分布广泛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相对于世界遗产数量,我们更关注的是世界遗产的保护责任与义务。保护和管理好这些珍贵的世界遗产是中国政府作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的庄严承诺。《世界遗产公约》和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每一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状况都必须接受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与监督。
因此,世界遗产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我们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投入更多的精力、物力和人力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快解决当前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法律体系不完备问题,采取科学手段妥善保护遗产本体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升展示阐释水平和遗产保护融入社会发展的程度。
同时,世界遗产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也意味着我国在相关领域要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以及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的深度合作,在相关平台上发挥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作用,进一步推广世界遗产保护理念,也将我们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与中国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分享给世界同行。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我国将进一步参与国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推进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国际行动,援助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震后文物抢救工作,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在“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加强协调、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乌兹别克斯坦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展示阐释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与世界上一些遗产大国相比,我国在文物保护、法规建设、文物安全、人才培养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与合作,积极吸收国际理念,学习各国成功经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努力成为与世界遗产数量相符的世界遗产强国。
(施雨岑 王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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